问题 | 受益人杀害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是否还要赔偿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受益人将失去受益权,但保险公司的责任不受影响。 法律分析 需要赔偿,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但不影响保险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拓展延伸 被保险人遭受非自然死亡,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赔偿?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遭受非自然死亡时通常会负责赔偿。非自然死亡包括谋杀、自杀、意外事故等情况。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和处理。具体赔偿金额将取决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赔偿限额和条款。然而,保险公司可能会对案件进行调查,以确定死亡是否符合保险合同的要求。如果保险公司发现被保险人故意自杀或存在其他违反保险合同的情况,可能会拒绝赔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的受益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据和文件,以确保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受益人将丧失受益权,但保险公司的责任不受影响。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约定退还其他权利人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在非自然死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进行赔偿评估和处理。被保险人的受益人应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和文件,以确保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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