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大病患者住院后,首先将诊断书、本人 基本医疗保险 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2.门诊医疗费用需要按照规定时间申请报销,肝硬化等23种病门诊报销一年有两次申请机会,白血病等7种病则每季度末都有一次申请机会。A.申请白血病等7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和相关所需材料于每季度末到选择的首诊医院医保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参保人填写相关表格。首诊医院医保科对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发放《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并按照相应的时间享受相关待遇。B.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和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并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法律客观: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规范审核标准,严格按照当地有关政策规定及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给付,及时将发现的冒名就医、挂床住院、过度医疗等违规问题通报投保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