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胁迫结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应在一年内提出。如被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后一年内提出。如一方有重大疾病未告知,另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应在一年内提出。 法律分析 因胁迫结婚而受到威胁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一方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时,应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一方若患有重大疾病,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若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一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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