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分割证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1、在办理前,申请人带上相关资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2、在收到申请后,国土部门会登记与审核,若是委托他人代办的,要提交相关的委托书。 3、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核实通过后,国土部门会签字盖章。 4、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领取土地证书。 一、填写两份材料: 1、填写土地分割登记申请书。 2、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提供如下材料: 1、整个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审后的复印件; 2、开发商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复印件、业主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开发商公章; 3、业主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如果是按揭房的,则要提供: (1)银行证明和公积金证明; (2)业主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3)他项权证复印件(凡是按揭的都有)。 二、土地分割证是什么 1、土地分割登记全称《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凭证。它是指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分割转让而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转让登记。 2、“分割转让证”既是准予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房产的法律凭证,又是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附件。商品房售出前,“分割转让证”由开发商持有,售出后由该商品房购买者持有。 3、“分割转让证”的内容包括了购房者在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时所须填报的主要项目。房地产交易完成后,购房者只需在开发商交付的“分割转让证”上签名,便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等级评定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等级评定标准,对土地等级进行评定。地方土地等级评定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土地等级每五年重新评定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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