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对投保时所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而针对重疾险的保险条款,通常会对投保人的健康状况进行严格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患有重大疾病等情况。因此,在购买重疾险时,投保人需要主动告知保险公司曾经进行过冠动脉搭桥术的情况,否则可能影响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七条:被保险人对投保时所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 2.《保险法》第一百零一条: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返还保险费,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3.相关重疾险保险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