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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公司以“少赔”为由拒赔冠动脉搭桥术是否合理?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但是,保险公司以“少赔”为由拒赔冠动脉搭桥术,可能违反了其赔偿责任。因为,冠动脉搭桥术是一种常见的心脏手术,而且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范畴,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责任,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医疗事故应急处理条例》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职业规范和诊疗指南等规定,对患者安排合理的治疗方案。如果治疗方案存在瑕疵,导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范,导致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以“少赔”为由拒赔冠动脉搭桥术是不合理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维护被保险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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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2: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