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违停的处罚标准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立即驶离的,不处罚; 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处50元罚款; 3、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处200元罚款。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违章停车的处罚: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予以口头警告并责令驾驶人立即驶离。如果驾驶人不在场或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且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