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因家庭暴力想离婚的,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无过错方可以收集对方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医院的病历、报警记录,还有以前发生家庭暴力的相应证据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