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一次记1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