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得了癌症劳动法怎样处理 |
释义 | 员工得了癌症,《劳动法》的处理办法是如果该员工还在医疗期内的,单位不能以裁员或者无过错性辞退等方式来与员工解约;如果医疗期满,员工不适应原工作或者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且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一、退休养老金前几年不能离职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员工在退休的前几年不能予以辞退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如员工离退休还有五年,在单位工作了十五年,单位是不能以经济性裁员将其辞退。且员工能不能辞退,是看员工有没有违反劳动法、合同的约定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员工严重违反了.上述约定或者规定,可以予以辞退。 二、辞退员工赔付标准 辞退员工的赔偿:1、员工有过错被辞退的,单位无需赔偿;2、员工因无法胜任工作等原因而被辞退,如果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的,无需赔偿,否则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3、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则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予赔偿。 三、试用期被辞退提前多久通知员工 辞退员工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且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就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以及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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