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会费用有规定么 |
释义 | 没有。董事费是指经董事会决定支付给董事会成员的合理的劳动报酬。董事费对于企业来说,属于管理费性质的开支,凡本期实际发生的合理的董事费均可作为当期的费用列支,但以董事会名义支付的招待费、礼品费以及属于交际应酬性质的费用,都不得作为董事费支出,而应按规定的标准有限度地列入成本费用。董事费对于董事个人来说,属于个人所得的一部分,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陵乎喊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顷型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尺野履行董事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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