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医保共济账户成员怎么使用 |
释义 | 天津医保共济账户成员使用方法如下: 1、成员需要到医院进行就诊,根据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确定需要进行哪些医疗服务和药品购买; 2、成员可以通过自助终端或者医院窗口查询自己的共济账户余额和使用情况; 3、成员需要向医院出具自己的社保卡或者医保卡,医院会根据成员的医保共济账户余额进行结算; 4、如果医保共济账户余额不足,成员需要向医院支付剩余的医疗费用; 5、成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医保共济账户余额的补缴,以保证下一次就诊时能够正常使用医保共济账户。 医保共济账户注册的方法: 1 、到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办理医保参保,领取医保卡; 2 、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个人账户信息登记表》(也可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领取表格); 3 、将填好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个人账户信息登记表》和医保卡一同提交到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办理个人医保共济账户开户; 4 、开户成功后,个人就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查询医保共济账户的余额和交纳情况了。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医保共济账户注册方法和办理流程可能略有差别,具体要求还需以当地医保政策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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