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构成绑架罪。绑架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与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均可认定为是绑架罪,属于绑架罪的加重情形,对罪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杀害被绑架人属于结合犯,即绑架行为与故意杀人行为结合为一个罪。其中的杀人,是指在绑架的机会中又独立于绑架之外的杀人,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为制服人质而杀人; 2、勒索财物未果撕票; 3、杀人灭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