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 监护人 不履行监护责任,至使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监护人有责任,应负责赔偿损失或承担 医疗费用 ,情节严重的一并追究行政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 民事责任 。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 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法律客观: 《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进行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