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权力与义务是: 1、住居所指定权、交还请求权、管理被监护人财产等权利; 2、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义务。 精神病人的兄弟一定是监护人吗 不是。父母和配偶是优先的法定监护人,若是病人没有父母或是配偶的话,兄弟则是该精神病的监护人。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其配偶为第一顺序,父母为第二顺序,成年子女为第三顺序,其他近亲属为第四顺序,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为第五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 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 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 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 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及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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