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寻衅滋事罪立案条件是: 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人员轻伤1人,或者轻微伤2人以上的; 2、追逐、恐吓他人,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3、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达1000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寻衅滋事罪是如何认定的?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衅滋事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 三、寻衅滋事对孩子有什么影响? 1、如果情节轻微,会受到行政处罚(拘留,罚款或警告),不会影响子女生活工作的。 2、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则会留下案底,会影响到子女的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等的政审。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