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检察院批捕以后是否必须开庭 |
释义 | 法律分析:人民检察院批捕以后必须开庭。由法官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决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一般来讲,批捕到法院开庭,大约需要四个月左右的时间。刑事案件批准逮捕后,案件会退回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时间为二个月,然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为一个月,再由检察院由法院进行公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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