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大街上可以吸烟,但大部分室内场所禁止吸烟。 法律依据:《广州市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通告》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一)医疗机构的候诊室、诊疗室、病房等;(二)图书馆的阅览室,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的展示厅;(三)幼托机构的幼儿活动场所,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四)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课室、礼堂、会议厅(室)和设有空调设备的办公室;(五)机场、车站、码头的候机、候车、候船厅(房);(六)飞机、火车、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内;(七)影剧院、歌舞厅、卡拉OK厅(房)、音乐茶座厅(室)、录像放映厅(室)及体育比赛场馆;(八)设有空调设备的饮食厅(室)、经营场所。机场、车站、码头的候机、候车、候船厅(房)等公共场所必须设置吸烟区,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有条件的也应设置吸烟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