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二级伤残患者的护理天数限制是多少? |
释义 | 交通事故二级伤残护理天数无准确规定,应计算至自理能力恢复,最长20年。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确定。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包括责任、伤亡、财产损失和违法行为等。护理天数需依医疗或伤残鉴定机构结论,长期护理应获得高额赔偿。肇事者无法推脱赔偿责任,提醒驾驶者要小心谨慎。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二级伤残护理天数是怎么规定的? 对交通事故二级伤残的护理天数没有准确的规定,护理天数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被致残而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在其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确定的,因此在护理期限尚未届满前,被护理的受害人死亡,已支付的护理费中尚未经过的护理期限的护理费不应退还。而对于法院判以最长20年的护理期限后,受害人仍需继续护理的,可提起新的诉讼向加害人主张权利。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 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负同等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 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车子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并驾驶的; (4)知道是没牌子或者是报废的车还驾驶的; (5)驾驶的车有严重超载的情况; (6)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关于护理天数这个到时候只能是以医疗机构或者伤残鉴定机构的结论为准了,假如受害者真的是需要终身有人进行护理的,那么护理费也应该是一笔不小的赔偿。而且这种赔偿责任是肇事者不能推脱的,这也再次提醒大家,开车一定要小心谨慎。 结语 交通事故二级伤残护理天数没有明确规定,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为止。护理期限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法院确定的期限是法官自由裁量,若受害人在期限届满前去世,未经护理的费用不退还。若需要继续护理,可提起新的诉讼主张权益。关于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确定。对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包括责任承担、死亡或重伤人数、财产损失及违法行为等。护理天数需以医疗机构或伤残鉴定机构结论为准。肇事者应承担赔偿责任,提醒大家开车需小心谨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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