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游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应该如何赔偿损失? |
释义 | 旅行社取消旅游活动,应按不同通知时间支付违约金:出发前第5日前通知支付10%费用,第5-3日通知支付20%,第3-1日通知支付30%,出发前1日通知支付50%,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支付100%。 法律分析 因旅行社的原因,致使团队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旅行社应当立即通知旅游者,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出发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出发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出发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出发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拓展延伸 旅游公司违约损失赔偿:应该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 旅游公司违约损失赔偿是一个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问题。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消费者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消费者应该详细了解合同条款,确保旅游公司明确承担违约责任,并明确约定赔偿方式和金额。其次,消费者应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通讯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相关机构或法院。此外,消费者可以通过与旅游公司协商解决纠纷,或者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相关监管机构投诉。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消费者应当依法行事,合理主张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进一步损害。通过以上措施,消费者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促使旅游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获得合理的赔偿。 结语 旅游公司违约损失赔偿是一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事项。消费者在面对此类情况时,应了解合同条款,确保旅游公司明确承担违约责任,并约定赔偿方式和金额。同时,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并通过协商、投诉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应合法行事,合理主张权益,同时保护合法权益不受进一步损害。通过以上措施,消费者可更好地维护权益,促使旅游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获得合理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第四条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或收取旅游者预付旅游费用后,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的,旅行社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旅游者,否则按下列标准承担赔偿责任:(一)国内旅游应提前7日(不含7日)通知旅游者,否则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并按下述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含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二)出境旅游(含赴台游)应提前30日(不含30日)通知旅游者,否则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并按下述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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