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证件是必需的,才能进行不动产权登记? |
释义 | 房屋登记申请所需材料清单,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证明、房屋竣工证明、房屋测绘报告以及房屋地址证明。 法律分析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拓展延伸 不动产权登记所需的必备证件清单 不动产权登记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为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保护财产所有权,需要提交一系列必备证件。根据相关法规,以下是进行不动产权登记所需的必备证件清单:1.不动产权证书;2.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4.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5.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如结婚证、离婚证等);6.法人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7.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继承证明、赠与证明等)。请注意,具体所需证件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进行不动产权登记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要求和指导。 结语 准确、完整的提交必备证件是进行不动产权登记的重要程序,以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财产所有权的保护。常见的必备证件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身份证明文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法人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具体所需证件可能因地区和情况而异,建议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要求和指导。确保提供完备的证件将有助于顺利进行不动产权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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