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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传票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权主张独立的权利,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人之间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去的人。
    如果第三人收到法院的传票,应当按时去法院参加开庭审理,主张自己的权利。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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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