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具有天津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1、80-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50元; 2、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100元; 3、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300元。 天津老人高龄津贴申请资料: 1、户口本(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填写《天津市市高龄老年人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在社区工作站现在领取,也可网上下载); 4、银行开户存折复印件; 5、近期一张1寸照片。 综上所述,具有天津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申领高龄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务院制定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第七条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提倡、鼓励义务为老年人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