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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邀约承诺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邀约就是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合同编要求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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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