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有权利拒赔附加险,但需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履行保险义务,不得拖延、拒绝履行保险赔偿义务; 2. 《保险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附加险是指以主险为基础,承担某种附加保险责任的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中告知被保险人附加险的保险责任、责任范围、保险金额等内容;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附加险是指以主险为基础,承担某种附加保险责任的保险合同。附加险的保险金额应当依据主险保险金额的约定确定。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附加险,但需遵循保险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如未在合同中告知被保险人附加险的保险责任、责任范围、保险金额等内容,则保险公司无权拒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