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理由之未如实告知是否针对性过强?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患有疾病的情况,但这一理由是否针对性过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保险公司应当明确告知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疾病情况的义务,被保险人未能履行该义务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未明确告知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的,不得以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消费者与经营者订立消费合同,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经营者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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