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确权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房产确权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当事人向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的确权申请; 2、国土资源局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次审核,对审核确认无异议的,予以公告; 3、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行注册登记; 4、颁发证书。 二、成都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成都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家庭持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向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街道办初审。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经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在社区进行公示,录入、扫描资料进住房保障系统; 3、区级审核。区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申报的租住公房情况进行审核。民政部门对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 4、市级审核。市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5、资格确认。经各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最终确认申请家庭申购资格,出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三、村里房屋确权的具体步骤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流程:1.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2.权属审核: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3.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4.颁发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 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未登记的不动产,组织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 依照前款规定办理首次登记所需的权属来源、调查等登记材料,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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