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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吗?
释义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但是只有法定的情形才可以延长。而这里的延长指的是顺延,是指合同到期之后自动延长,而不是合同还未到期,增加劳动合同到期的期限。也就是合同到期了才可以延长,不到期不能延长。
    一、店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什么赔偿吗?
    店铺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没有补偿。现阶段,我国没有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自动续租的法律规定。但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当时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判断。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原合同有效,租赁期变为不定期。也就是说,租赁双方给予对方合理时间后,都可以随时不租了。而续签租赁合同,合同期限就是固定的,双方都可以擅自违约,否则都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孕期遭遇合同到期怎么办
    孕妇合同到期,如果孕妇自己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孕妇工作的年限来补偿,每工作一年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但是超过6个月的年限,按照一年算,不满6个月的年份按照半年算。如果孕妇不愿意解除合同的,则合同期延长至哺乳期结束。后期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合同的,才需要赔偿、解除合同。
    三、孕期合同到期
    1、为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别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
    2、女职工无过错的情况下,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期满后,应当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3、女职工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顺延至三期结束,不需要续签。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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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2 16:5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