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可以不起诉? |
释义 |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也可以不作出起诉决定,在确认犯罪嫌疑人有上述情形之一后,还必须在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条件下才能考虑适用不起诉。即人民检察院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目的和动机、犯罪手段、危害后果、悔罪表现以及一贯表现等进行综合考虑,只有在确实认为不起诉比起诉更为有利时,才能做出不起诉决定。 一、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的区别 (1)绝对不起诉,指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其具体条件是: 1、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下,人民检察院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作出起诉决定。 (3)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二、醉驾不起诉有污点吗 醉驾不起诉,有污点。 醉酒驾驶可定为“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会进入档案,就是留有案底。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 “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主要是指虽然不具有免除处罚的情节,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综合全案具体情况,结合刑法和司法解释关于法定刑和量刑标准的规定,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 适用 “不需要判处刑罚”时,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犯罪事实方面的情况。包括犯罪的手段、对象、危害后果、动机、目的等。 2.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包括性格、年龄和境遇、个人的恶性、改造的难易、身体对刑罚的承受能力、提起公诉对犯罪嫌疑人的职业、工作单位和家庭可能带来的影响等。 3.犯罪后的情况。包括作案后是否有逃跑、隐匿或者毁灭证据的行为、有无悔改表现、是否积极赔偿损失等。 4.被害人处分权的行使状况。即被害人是否愿意接受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调解协议,是否同意不追究刑事责任。 5.是否直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包括社会影响是否恶劣,人民群众反应是否强烈。 醉驾行为发生后,应当追究驾驶人员的相关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应当由交警部门对驾驶人员的醉驾行为进行确定,并对事故责任认定后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符合不起诉的条件的,则可以不予起诉,具体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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