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赴台探亲签注办理需要什么费用 |
释义 | 杭州赴台探亲签注办理需要支付每次80元人民币的有效签注费用。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分析 杭州赴台探亲签注办理需要支付的费用为:每次赴台学习所需的有效签注费用为80元人民币。 二、杭州赴台探亲签注办理有什么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结语 杭州赴台探亲签注办理需要支付的费用为每次赴台学习所需的有效签注费用为80元人民币。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12-20)\t第三百九十九条\t涉外刑事案件审判期间,外国籍被告人在押,其国籍国驻华使、领馆官员要求探视的,可以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我国与被告人国籍国签订的双边领事条约规定的时限予以安排;没有条约规定的,应当尽快安排。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协助。 涉外刑事案件审判期间,外国籍被告人在押,其监护人、近亲属申请会见的,可以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并依照本解释第四百零三条的规定提供与被告人关系的证明。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妨碍案件审判的,可以批准。 被告人拒绝接受探视、会见的,可以不予安排,但应当由其本人出具书面声明。 探视、会见被告人应当遵守我国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01-26)\t第四百八十二条\t涉外刑事案件审判期间,外国籍被告人在押,其国籍国驻华使领馆官员要求探视的,可以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我国与被告人国籍国签订的双边领事条约规定的时限予以安排;没有条约规定的,应当尽快安排。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协助。 涉外刑事案件审判期间,外国籍被告人在押,其监护人、近亲属申请会见的,可以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并依照本解释第四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提供与被告人关系的证明。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妨碍案件审判的,可以批准。 被告人拒绝接受探视、会见的,应当由其本人出具书面声明。拒绝出具书面声明的,应当记录在案;必要时,应当录音录像。 探视、会见被告人应当遵守我国法律规定。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05-25)\t第十三条\t被收养人出境前,收养人应当凭收养登记证书到收养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出境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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