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含特殊医用材料)、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医保目录范围和自理比例与无锡市区保持一致。同时,新政策对特殊医用材料报销办法和住院报销办法进行了具体调整。与老政策相比,去无锡大市以外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办理医院转诊的参保人员,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较之前提高30%左右;未办理医院转诊的参保人员,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较之前仍可提高10%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