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简化税收征管流程
释义
    

法律主观:
    


    近年来,个别地方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问题。税收征管明文规定,从事跨省市承包工程等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可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在经营地缴纳营业税及其 附加税 , 企业所得税 应回注册地缴纳。但有的地方税务部门,还是找各种理由强行要求外地企业在当地缴纳所得税,从而出现了双重征税问题。 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从2003年1月1日开始,在我国境内提供的设计(包括在开展设计时进行勘探、测量等业务)、工程监理、测试和咨询等应税劳务的单位,其营业税 纳税 地点仍为单位机构经营注册地。但个别税务部门依然要求企业在经营地缴纳营业税等,由此加重了企业负担。 为此,笔者认为,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依法 办事 ,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规,维护国家税收法规制度的严肃性。个别地方税务部门为争取本 地税 源而违反税收规定的做法,有损税收法规的尊严,这种地方保护主义的做法必须停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5: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