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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旷工解除一定要先通知返岗吗
释义
    当员工发生旷工,公司可在第一时间向员工发出《返岗通知书》,要求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公司上班,并提供相应请假的证明。如果员工接到《返岗通知书》后仍不按时到岗,公司这时再给员工发出《解除通知书》,这样让员工主动放弃解释的权利,公司便占据了主动权。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发出回岗通知
    虽然企业可以依据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约定,对于超过旷工期限的员工实施合同解除操作。但是从程序的规范操作及证据合理性角度而言,建议先进行回岗通知操作,再进行旷工解除操作。尤其对于长期联系不上的员工而言,回岗通知更能够是的解除合同具有合理性。
    2、考虑实际情况,给予员工申辩的机会
    对于因无法联系上员工而做出的旷工决定,应当给予员工申辩的机会。确因客观原因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且无法来企业上班的,不属于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事由的旷工。
    3、文书的通知和送达。
    在对员工的通知方式上,我们认为遵循以下的送达规则
    (1)应当首先向员工当面送达,
    (2)当面送达无法完成的,实施邮寄书面通知;
    (3)邮寄书面通知仍然无法送达的,再通过媒体公告方式解决。
    4、解除通知发出后的注意事项
    解除通知发出后,企业的人事部门不应再与员工进行电话、微信或其他不易取证途径的实质性沟通。员工与企业采用上述方式沟通具体事项的,应当通知其到企业处详细沟通。因为人事部门与当事人的每一次非正式沟通都有可能形成新的证据,而这些证据未必是对企业有利的。
    员工接到企业的回岗通知后回到岗位继续工作的,可以要求该员工对旷工的原因进行情况说明,并申请企业作出处理。员工未在指定的回岗期限内返回单位报到的,企业可以发出第二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随后,应当办理劳动合同的解除备案及社保停止缴纳手续。
    实务中应当注意,企业如果一方面主张员工存在旷工,但另一方面又按照正常标准为员工发放了工资的,法院一把认为此种情况说明法院对员工未到岗行为的认可,不应再视为旷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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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4:4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