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怎么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
 (2)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和自然状况;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价格;
 (5)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的币种、期限和方式;
 (6)定金;
 (7)出让地块的用途及规划要求;
 (8)建设管理要求;
 (9)交付出让地块的期限和方式;
 (10)有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的条件;
 (11)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
 (12)违约责任;
 (13)纠纷的解决;
 (14)合同的生效条件。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区别有哪些?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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