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分红是如何进行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分红的方式分为以下三种:第一种,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但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公司当年有利润;(2)已弥补和结转递延的亏损;(3)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第二种情况,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但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满足以下三项:(1)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2)公司在过去3年的财务会计等文件无虚假记录;(3)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第三种,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但除满足第2项1-3条件外,还要满足以下三项:(1)公司在过去三年的盈利连结盈,并可以向股东支付股利;(2)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3)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并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者是2/3红股分配方案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就是要股东大会通过才可以分配。。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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