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骗彩礼都有怎样的形式出现?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女方诈骗彩礼和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应返还彩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下不返还彩礼:1、已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时,彩礼也不得被女方据为己有。 法律分析 如果女方没有结婚的意愿,只是以诈骗彩礼为目的,并且被骗的金额较大,可能涉嫌诈骗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报警并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女方不是以诈骗为目的,只是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男方支付的彩礼可以要求女方返还。 二、哪些情形下不返还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 在我国的法律中都一一作了解释和介绍。一般女方将彩礼钱占为己有,并且以骗婚的形式。我国法律时予以支持进行追回处理的。但双方生活了很久,并且存在婚姻事实的,我国对这部分彩礼的追回是不予支持的。 结语 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或结婚后以经济形式表达的一种特殊礼物。如果女方以诈骗彩礼为目的,并且被骗的金额较大,则可能涉嫌诈骗犯罪。但如果女方不是以诈骗为目的,只是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男方支付的彩礼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在什么情况下不返还彩礼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下不返还彩礼: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彩礼虽属于婚前财产,但如果已用于共同生活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的情况,则不能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