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隔辈亲属不一定有继承权,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例,其在法定继承中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在孙子女、外孙子女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或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时依法继承其财产;但是孙子女、外孙子女却不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其只能通遗嘱继承或是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