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股权确认程序是什么样的 |
释义 | 企业的股权确认程序,首先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次,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转让、受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最后,转让、受让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转让股权时转让、受让双方应向董事会提交材料,经过审批通过后,提交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方可完成股权转让和股权确认最终过程。 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股权转让时,如股权比例低于股份总额的5%,股权受让方的股权资格由董事会审核,股权比例超过股份总额的5%经董事会审核后报银监会审批。 一、受让方的资格要求 1、股权受让方为境内非金融机构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6)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7)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 (8)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 (9)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2、股权受让方为境内金融机构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10%; (2)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5)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3、境外金融机构的条件另行规定。 二、股东申请转让应提交以下材料 1、转让、受让双方的《股权转让协议》; 2、 转让方股权转让申请、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股权转让的决议、转让方证明股权状态良好的声明函、转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转让方所持本行股权证复印件; 3、 受让方股权转让申请、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受让股权的决议、受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受让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让方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受让方股东资格专项审计报告。 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受让方股东资格专项审计报告要对银监会中所列的条件作出肯定性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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