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郑州病残儿医学鉴定办理地点在哪
释义
    本文介绍了郑州病残儿医学鉴定服务的机构地点、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流程等内容。申请人需要向所在乡(镇)人口计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然后经过初步审核、单位张榜公布等程序,最终由市人口计生委组织病残儿鉴定组专家进行医学鉴定。鉴定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市、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及申请人。
    法律分析
    一、办理郑州病残儿医学鉴定服务的机构地点是哪里?
    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二、郑州病残儿医学鉴定办理时限及费用
    1、省、市级人口计生委应在鉴定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鉴定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市、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申请人。
    2、确诊为病残儿,按优生原则批准再生育的,在病残儿童母亲单位和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张榜公布,30日内群众无异议后生效。
    三、郑州病残儿医学鉴定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乡(镇)人口计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乡(镇)人口计生办调查核实后,填写《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上报县人口计生委;
    3.县人口计生委组织进行初步审核后,将申请人及子女名单送交申请人所在单位张榜公布,对符合条件者上报市计生委。
    4.市人口计生委科技科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同意鉴定的市人口计生委组织病残儿鉴定组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对鉴定结论不服或不能确诊的,可申请省级病残儿鉴定组专家进行医学鉴定。
    5.省级鉴定结果以《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和文件形式通知市、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及申请鉴定人。
    拓展延伸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申请郑州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儿童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在户籍所在地,二是生活困难的农村贫困家庭,三是未在户籍所在地和未在原籍地生活的智障儿童、听力障碍儿童、视力障碍儿童、肢体障碍儿童、智力障碍儿童、孤独症儿童。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残疾的医学诊断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无户籍证明、监护人无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件与户口簿不一致的证明、监护人或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关系证明、申请人残疾等级证明、申请人监护人残疾等级证明、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申请人监护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证明、申请人监护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与申请人监护人关系证明、申请人监护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与申请人家庭关系证明、申请人监护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对申请人残疾等级的鉴定意见、申请人监护人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申请。
    另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交能够证明其残疾的医学诊断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无户籍证明、监护人无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件与户口簿不一致的证明、监护人或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关系证明、申请人残疾等级证明、申请人监护人残疾等级证明、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申请人监护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证明、申请人监护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与申请人家庭关系证明、申请人监护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与申请人残疾等级的鉴定意见、申请人监护人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申请。
    综上所述,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申请郑州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儿童需要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并且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证明材料存在问题,那么其申请将无法获得通过。
    结语
    办理郑州病残儿医学鉴定服务的机构地点是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办理时限及费用已在文中给出。申请人需要向所在乡(镇)人口计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过初步审核后,填写《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并上报县人口计生委,县人口计生委组织进行初步审核后,将申请人及子女名单送交申请人所在单位张榜公布,对符合条件者上报市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科技科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同意鉴定的市人口计生委组织病残儿鉴定组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对鉴定结论不服或不能确诊的,可申请省级病残儿鉴定组专家进行医学鉴定。省级鉴定结果以《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和文件形式通知市、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及申请鉴定人。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违反本通则规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9: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