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婚约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可要求返还彩礼;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男方因此生活困难,男方也可要求返还。解除婚约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彩礼。如果已办理结婚登记,存在以下两种情况:1.双方虽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2.婚前给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离婚后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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