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婚约之后订婚彩礼是否要还? |
释义 | 解除婚约后,男方应返还订婚彩礼。如果双方同居,用于共同生活的部分不需返还,剩余部分需返还。民法典规定,如果最终未结婚,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彩礼是附条件赠与,条件为缔结婚姻关系,解除婚约则条件不成立,彩礼应返还。解除婚约后,订婚彩礼应归还给男方。如果双方已同居生活,则用于共同生活的部分不需归还,但剩余部分需归还。根据《民法典》司法解释,如果双方最终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可要求女方归还彩礼,女方应履行。彩礼实为附条件赠与,条件为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若双方未缔结婚姻关系,条件未成立,赠与可被撤销,故彩礼应归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 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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