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房面积缩水该如何处理,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面积误差在3%以内,按实际结算房价款;超出3%买方可解除合同,卖方返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卖方双倍返还。商品房交付应按合同约定,如延期需告知买方;样板房与实际交付房屋应一致。 法律分析 一、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该怎么办 1、买来的住房,如果面积缩水未超出3%时应当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则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选择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由卖方双倍返还。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商品房交付的标准是什么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已取得交付使用许可证或者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样,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结语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于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的情况,如果面积缩水未超出3%,应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选择继续履行的,卖方应双倍返还按面积误差比例计算的差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样板房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应一致。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三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