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嫖娼被抓了还可以保释吗? |
释义 | 嫖娼被抓,具体如何处罚,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嫖娼属于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嫖娼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情节较轻的,是有可能只处罚款,不拘留的。 嫖娼情节较轻的情形: (1)尚未发生性关系的。违法当事人已经谈妥价格但尚未支付金钱或已经支付金钱,若双方尚未发生性关系即被查获的,该情形属于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到底是处以拘留还是罚款,这属于警察叔叔的自由裁量权,大原则是,认错态度好或不适宜拘留的将被处以罚款。 (2)初次卖淫嫖娼且认错态度好的。违法当事人系第一次进行卖淫或嫖娼,且在被查获后能主动交代违法事实,表示认错认罚的,该情形属于情节较轻。 (3)通过口淫、手淫等方式进行卖淫嫖娼的。若违法当事人未直接通过性器官发生性关系,而是采取口淫、手淫、X推等方式变相进行性交易,该类情形亦属于情节较轻。 一、卖淫嫖娼合法吗 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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