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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儿女有房老人能申请公租房吗
释义
    儿女有房老人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公租房申请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儿女成年后户口通常都是独立的,所以不影响老人申请公租房。但老人申请公租房还需要注意满足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基本条件为: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等。
    申请公租房注意事项:
    1、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按人均不低于15_标准予以实物配租。单人户申请的,采取合租的方式进行配租。
    2、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优先采用实物配租方式,房源不足部分,实行租赁补贴。享受实物配租的不再享受租赁补贴。
    3、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的期限除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申请家庭的承租或补贴期限最长为6年。
    4、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实行年审制度,申请家庭应当配合年审工作,并按规定出示证明或提供材料。经年审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以续租或继续享受租赁补贴;年审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办理年审的,按退租或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处理。
    5、申请人应当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按时缴纳租金、水、电、气等相关费用。
    6、房屋租赁或享受租赁补贴期内,申请人通过购买、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各类房产,或因辞职、调离单位等原因不再符合享受我县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条件的,应当主动向县住建部门申请办理退出手续。
    7、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住建部门应当取消其租赁资格,解除租赁合同,并通知其腾退房屋,收回公共租赁住房或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1)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的;
    (2)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
    (3)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4)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给其他人员居住的;
    (5)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装修现状的;
    (6)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未按要求及时办理退出手续的;
    (7)存在违反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规定和合同约定其他行为的。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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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6: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