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换领身份证在任意派出所都可以吗 |
释义 | 不是任意一个派出所。你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出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 一、身份证在省外补办得多久 为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应当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核签发。受理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证件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二、武汉可以办异地身份证吗 到2017年7月1日,全国将全面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在武汉市工作、居住、就学的非本市居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武汉市补领、换领的,当事人可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或旧居民身份证(因丢失补领的不需提供),到市内65个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无须再返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实现“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办理条件:(1)户籍在武汉市外,在武汉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且在本市办理了流动人口登记的人员;(2)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注:首次办理二代身份证仍需回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三、补办身份证要户口本原件吗? 不需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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