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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人联系不到,怎么办
释义
    债务人失踪了,可直接起诉。在诉讼时效内,债权人应及时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计债款,一旦诉讼时效中止,欠款就难以追回。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有权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起诉后,法院将向被告人发送传票等应诉材料,待公诉期满后,债务人还未出现,法院可安排缺席审理及裁判,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现自己的债权。
    一、那么欠钱者联系不上怎么办呢?
    欠钱不还而且失联的,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
    2、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4、尽量查询到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
    二、债务人找不到要怎么处理
    债务人找不到了处理方法: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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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3: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