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在工厂上班有补贴吗 |
释义 | 疫情期间员工上班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标准计算,是否有补贴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确定。依据相关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疫情期间上班工资怎么算 工作日,工资正常发放;休息日,如果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如果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属于法定休假日的为大年初一至初三(1月25日—27日),这3天如果加班,企业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2、国务院将春节假延长到了大年初九(2月2日),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初四至初九这段时间,如果加班,企业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2、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3、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第四十一条 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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