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民属于农业生产人员。 农业生产人员就是农民,农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工作, 像种田种地的这类工作主要是由农民完成的,只是目前的农村也进行 机械化。农业生产人员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一种职业,是指从事农、牧、园艺作物种苗繁育种种植生产人员,包括很多科技人员也在搞农业生产,所认农业生产人员并不全是指农民。农村中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就是农民,换句话来说农民的职业是务农。 农民的法律地位与农业生产人员有着密切的关系。农民作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其法律地位直接涉及到其在农业生产中的权益和义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享有与其农业生产活动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农业补贴、农产品销售权等权益。同时,农民也承担着农业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如遵守农业生产规范、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等。因此,农民的法律地位既是农业生产人员的身份认定,也是保障其合法权益和履行责任的基础。 综上所述,农民农民属于农业生产人员。他们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劳动生产农产品为国家的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