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有权要求警察出示证件吗 |
释义 | 一、公民有权要求警察出示证件吗 1、公民有权要求警察出示证件。 着警服的警察执行公务时,如当事人要求出示证件,则必须出示给当事人,否则当事人可以拒绝配合检查。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如果依法对公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公民可以要求其出示工作证件,并且警察还需先告知公民其享有的陈述、辩论权利。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3)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4)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 第四条 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二、警察执法是否需要出示执法证 警察执法不一定需要出示执法证。 1、穿着制式服装,佩戴警察标志、警号,法律程序上即视为已经表明执法身份; 2、没有法律规定,在交警上路执法查车情况下,必须出示证件。但是交警不允许便衣上路执勤。警察执法时只要穿着制式服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的可以不出示证件; 3、但是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所以执法疏导交通、维护秩序和宣传教育等是不需要出示执法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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