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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如何立遗嘱?
释义
    父母一方去世房产遗嘱应当写明下述内容:
    1、本人身份的说明
    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
    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
    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
    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
    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一、继承公证要做笔录吗
    继承公证要做笔录。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如果立遗嘱人系老年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还应当记录其对事物的识别、反应能力;
    2、立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及与其共同生活人员的基本情况;
    3、立遗嘱人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立嘱人个人所有,这些财产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或者已设立过担保,或者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4、立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有条件;
    5、立遗嘱人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是本人所为;
    6、立遗嘱人未提供遗嘱草稿的,应当详细记录其处分遗产意思的表示;
    7、立遗嘱人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如果指定,应详细记录指定人的基本情况;
    8、公证人员认为应当询问的其他内容。笔录做好后,应向立遗嘱人面读或交遗嘱人阅读,立遗嘱人无异议,立遗嘱人、公证人员、见证人在笔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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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22:55:55